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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五指山市七指岭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琼府办函〔202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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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五指山市七指岭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五府〔2021〕9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鉴于你市优化居民供水格局,新建新春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地,为五指山市雅圣水厂供应原水,向五指山市城区及周边乡镇居民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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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9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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