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舆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关注和介入对于增强司法的公正性、透明度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舆论的介入却与未成年人犯罪审理不公开原则产生了一系列的冲突。首先导致了公民知情权和言论自由与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冲撞这一"权利—权利"冲突。其次,造成了审判权独立行使与知情权和言论自由冲撞这一"权力—权利"冲突。传统"国家亲权""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等理论对这些冲突的解释具有合理性,但是也存在诸多内在无法克服的缺陷。在法权冲突视域下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解释路径进行重构能够弥补上述解释论的缺陷。在法权冲突视域下对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理进行解释,就是对上述冲突中的法权进行优先性排序,并通过区分法权排序的一般性情形和法权排序的特殊性情形对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判的法权冲突进行协调。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0年第5期95-101,共7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我国刑事庭审质证规则研究”(项目编号:16BFX07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