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法治教育与法制教育、法学教育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包括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教育及法治思维教育。传统意义上,学校法治教育属于德育的范畴,它具备充分的规范性文件及教育实践依据。未来,鉴于法律与道德的并列关系、学校法治教育之于依法治国的重要功用,以及学校法治教育的地位提升,学校法治教育应当获得独立的法育性质或地位。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0年第5期5-12,共8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基金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法学学科课程思政教学的原理与方法”(项目编号:2020KCSZ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