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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引发纠纷的管辖确定——深圳市某玩具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海珠区某贸易商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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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线上通过信息网络平台销售侵权产品,需结合全部侵权行为进行综合考量,在网络平台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商品图样进行许诺销售,并利用信息网络传播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但该行为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互联网法院规定》)第2条第5项规定的应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的纠纷,故不应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
出处 《法治论坛》 2023年第2期332-339,共8页 Nomocracy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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