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对于实现21世纪中叶我国的“双碳”减排战略发展目标给出了一个私法上的回应。绿色原则与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存在功能上的互涉区,二者应该共同推进我国的绿色战略发展,在专利侵权责任上适用绿色原则有其必要性。传统上,可基于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的考量直接适用绿色原则,然而在专利侵权责任实践中却存在价值宣教功能不足、补强说理功能适用不强的局面。遵循绿色原则现有的民事司法实践,绿色原则具有表达环境公益的直接性、周延性、补充性的功能,可使裁判说理更充分、有力。为达致专利侵权责任适用案件的“绿色原则”化发展,可从专利产品之再利用、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绿色技术专利三个基本维度的侵权责任规则进行“绿色化”重构,有力推进“双碳”战略发展目标。
出处
《法治论坛》
2023年第2期87-103,共17页
Nomocracy Forum
基金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2023KY004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