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概念是定性因素和定量因素的统一。刑法对犯罪的界定不仅有质的规定,还有量的要求。这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有充分体现。经济犯罪案件的入刑标准(入罪标准)是对行为方式、情节的明确化,是对数额、结果的具体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定罪标准是入刑标准的核心,但是考虑到我国刑事司法的现实情况,经济犯罪案件的入刑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较为合适。在制定入刑标准时应慎之又慎,在宏观层面必须坚持四种原则、处理好三方面关系,在微观层面必须注意两种特殊类型犯罪案件的入刑标准。
出处
《法治论坛》
2020年第2期201-209,共9页
Nomocracy Forum
基金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恐怖融资与恐怖犯罪防控研究”(15YJC820048)
新疆法学会2019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资助项目“新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XF2019A04)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