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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组织越狱罪中“犯罪预备”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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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告人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在监狱服刑期间,抗拒改造,密谋越狱,并串通、煽动他人越狱的行为,构成组织越狱罪,属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
作者 林葵生
出处 《法治论坛》 2020年第1期389-393,共5页 Nomocracy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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