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去几十年来,世界范围内呈现多种促进妇女权利的立法、政策和实际干预措施。然而,至今尚未有国家从根本上实现男女平等。在承认《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对男女权利采取二分法的局限性的同时,文章旨在从生殖健康、劳动和税收三个领域,分析将国际法标准纳入国内性别平等立法的策略,并提出阻碍型到促进型性别立法的具体基准和示例,以期为立法者制定对妇女有利的国内法律提供有益的经验和政策工具。
出处
《反歧视评论》
2024年第1期210-228,共19页
Anti-discrimination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