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HNPR—2024—10016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通知》(教财〔2022〕2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出处
《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12期18-25,共8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NAN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