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5月28日湖南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3号)精神,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出处
《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11期3-5,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NAN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