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法律的发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活动而完成的,法院的个案司法裁判对此难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由于立法活动的各种限制,法院面临着发展法律规则的巨大压力。由于政治体制、司法传统等区别,美国法院通过判例制度、违宪审查等机制发展法律的实践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当下,除了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的制度以保障合宪性、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提出法律解释议案等外,松动立法法对法院法律解释权的限制、建立和完善法院参与合宪性审查的机制等,也都是发挥司法个案推动法律发展功能的重要路径。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0期34-46,共1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案例类型化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课题编号16BFX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