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年)》,明确指出:推动在省一级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人选,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把关,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完善将优秀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遴选为法官的制度。由此,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虽是旧话,但再次为众人瞩目。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4年第3期24-24,共1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