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在我国的香港地区,每年一月前三周的某个周一下午,都有一个法律人参加的庄严仪式。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率领所有法官及所有资深大律师共同检阅警察仪仗队。检阅者静立,警察们列队从检阅者眼前以礼步通过。仪式结束后,法官们、律师们齐入香港大会堂。大家着法袍、戴假发按终审法院法官、其他法官、资深大律师、律师及所邀嘉宾的顺序就座,然后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长、大律师公会主席、律师会会长发表演讲。这两场仪式合之,被称为“香港法律年度开启典礼”。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4年第3期1-5,共5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