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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案的反思与点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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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案件回放被告人赵作海,男,1952年10月出生于河南省柘城县,汉族,文盲,住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1999年5月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被柘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9日被依法逮捕。1998年2月15日,被害人赵振晌的侄子赵作亮、赵作印到柘城县老王集派出所报案称:其叔赵振晌于1997年10月30日晚无故失踪,与其叔关系最好的同村村民赵作海在赵振晌失踪时脸上有伤,且赵作海对其脸伤的形成原因说谎话,怀疑其叔的失踪与赵作海有关系。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4年第2期176-183,共8页 China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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