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个独立并能维护法治、捍卫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司法机构,是我们社会的基石。司法机构必须独立,且其独立性必须是有目共睹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官在审理案件、解决市民相互之间和市民与政府之间的纠纷时,必须本着公平公正、无惧无私的态度行事"。——香港《法官行为指引》在香港任教十年期间,每年岁末都会收到来自香港终审法院的邀请函,询问是否出席来年的“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这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法律界人士盛装出席,资深大律师着丝袍带假发。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4年第1期74-77,共4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