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我们正在努力探索的兼具现代性和中国性的"他种现代性"道路来说,所谓的"中西马"都不是可以直接拿来就用的文化资源,而需置于中国现代转型之价值理想/政治理想与实践约束条件的"反思性平衡"中,予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我们需采用独立于权力逻辑、市场逻辑、传媒逻辑等的自主学术立场,并以那种超越个人价值偏好且具有公共证成前景的实体性内容,对中国情境中政治/法律价值的具体规范性要求进行公共阐释。公共法哲学力图实现程序主义民主观与政治建构主义的结合。
出处
《法律与伦理》
2020年第1期310-323,共14页
Law and 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