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整合、弥补价值"一元论"和"多元论"及其不足,德沃金提出了"价值统一论"。通过休谟定律论证价值的独立性,价值存在客观与真,为价值统一何以可能奠定了基础。通过道德责任来发现和认识价值的客观与真,即一项道德断言为真取决于我们的道德判断责任而非道德信念。通过概念解释来消解价值之间的冲突,解释将价值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了价值统一的目标。德沃金以伦理责任为基础,并将伦理尊严的两项原则贯穿和扩展到道德责任以及政治义务,各种价值在伦理两项原则上以联立方程的方式成功地统一起来,形成了价值之网。但德沃金在论证"价值统一论"的理论时,否定元伦理学的存在,将所有的概念都视为解释性概念,以及将法律、政治、道德视为伦理的逐级分支,对颠覆和挑战传统的知识谱系存有疑虑。但德沃金的"价值统一论"意义不仅在于开辟了价值理论的第三条道路,而且出具了社会正义的良方,即政府必须对其统辖下的人们给予平等的关心和尊重。
出处
《法律与伦理》
2020年第1期79-97,共19页
Law and 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