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博弈论方法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的审判责任认定规定,能清晰呈现其归责方式与“权责统一”的目标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不但不能激励法官依法独立裁判,反而有可能将法官推向过分依赖上级、依赖规则的旧途。应当构建审理与裁判相区隔的“二元”审判责任。法官的审理行为应遵守法定程序,裁判结果的形成应遵从自由心证。依此,从三个层面激励法官依法审判、独立裁判以卸除责任。其一,明确错案内涵,保障法官在审理案件的中立性;其二,明确自由心证的法律地位,激励法官敢于自由裁量;其三,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机制,激励法官阐明裁判结论的正当性以排除恣意专断。
出处
《法律方法》
2024年第2期92-110,共19页
Legal Method
基金
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科研项目“Web3.0时代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司法公开问题研究”(SΚ2022011)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重点项目“司法公开的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问题研究”(202206)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