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合同关系作为一种普遍的金融商事关系,天然具备公众性和创新性等外部特征,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并保护交易秩序,适用保险行业惯例调整保险商事关系对解决保险纠纷作出了贡献。保险行业惯例作为特定行业的商事习惯,在个体保险交易上和保险行业发展上都发挥了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的积极作用。随着保险市场交易增加和保险产品创新迭代,诉至法源的保险纠纷逐年增长,保险行业惯例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不容忽视。基于此,本文通过对近五年适用保险行业惯例的裁判文书归纳分析其司法适用功能,并对司法者审查保险行业惯例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原则进行评述,最终建议司法者积极运用保险行业惯例用于个案的裁判,充分考虑商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博弈和商业逻辑,尊重商事关系当事人形成的自治性规则。
出处
《法律方法》
2023年第2期502-511,共10页
Legal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