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寻文本的意义是解释的重要目标,其依赖于语言学中极简主义语义理论,又称最小语义理论。通过对语言符号、语言的语境、语言的理解与解释、语言的运用等极简主义语义理论核心概念的界定,可以发现文本最小语义主张在概念上与形式语义理论中的“自由性真理条件”具有相似性。两者均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的问题,这也是对严格文本意义的主要反对意见。但通过对法定解释中意图主义、目的主义和文本主义三种主要解释立场的阐述,发现其共同标准是法律职业者所称的法律文本意义。法律文本意义被认为是自由性真理条件在法律领域中的最小命题内容。“自由性真理条件”的内涵为法律解释中坚持文本意义的优先性提供了充分理由,两者在内涵和逻辑上具有一致性,表现为既坚持最小语义的优先性,又兼顾文本意义的阐释性与建构性,有助于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解释机制,表明了规范性解释对于维护法治秩序的必要性。
出处
《法律方法》
2023年第1期3-20,共18页
Legal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