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与事实的界分是裁判的重要基础。基于裁判的客观性假设,司法中的事实发现程序不囿于法律范畴,还探求独立于法律以外的客观事实真相。事实发现与法律适用之间存在交织融合的基础场域,规范价值同时形塑了两者。英美法系中,许多法律适用问题都被视为事实问题。在实践层面检视陪审团的司法权能,发现其未遵循理论上的法律—事实二分法。基于社会信任,陪审团依据“是非曲直原则”裁决,并充当法律和事实的裁判者。站在裁判立场,事实发现程序与法律适用规则无不浸润着道德和法律的双重价值选择。在司法程序中引入盖然性规则并依循统计学分配原理,对于达致证明标准的初步门槛颇有裨益。妥当运用证据概率论有助于正确判决的数量最大化,但在实现从证据事实到要件事实“飞跃”的同时,也不能放弃追寻个案裁判中正义的曙光。
作者
陈佳文(译)
Adrian A.S.Zuckerman
出处
《法律方法》
2022年第3期33-50,共18页
Legal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