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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制执行中的法律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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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执行难"亟待解决的背景下,加大执行力度不仅包括强制措施的适用,更应该加强法理说服。在案件可执行财产查询无果的情况下,说服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说服方式中存在案件细节把握缺失、忽略案外矛盾;说服方式强硬、易激化矛盾;说服方式单一、忽视人情法理等问题,常导致说服无效。于此在执行中引入法律修辞表达具有重要意义。前期准备工作有利于法律修辞的运用,区分案件类别有利于修辞方式的选择;关注审判卷宗、把握案件细节保证修辞效果;案件适时"冷处理"增加修辞的可接受性。修辞运用方法包括倾听与人情关怀、注重讲理说法、合理运用强制措施的威慑等。
作者 范跃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法律方法》 2019年第2期190-206,共17页 Legal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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