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计算机已经走出实验室进入日常生活,但律师却很难发现有用的计算机应用程序。作为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人工智能研究开启了我们使用计算机为人类思维过程建模的能力。该研究表明,计算机科学可能在律师的推理过程之实施和研究两方面提供帮助。我们将在本文论证,通过律师和计算机科学家之间严肃的跨学科工作,探索计算机在法律领域之潜能的时代已经到来。
出处
《法律方法》
2019年第2期91-107,共17页
Legal Method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权利话语在司法裁判中的局限及其破解研究”(项目编号:13CFX004)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项目“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及其限度”(项目编号:2018-RGZN-JS-ZD-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