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中期(嘉靖、隆庆与万历时期)是保甲法在各地大范围推行,机制日益发展完善的重要时期。就福建而言,由于倭乱肆虐,保甲法实施的地域范围不断扩大,由局部实施发展为全省推行,而沿海地域备受重视。这一时期的保甲制大都形成独立的实施体系,细则亦日趋复杂完备,保甲与乡约的联系也日益密切,形成约保一体。在保甲制的具体施行方式上,地方官员可以对上级相关规定加以细化、变通和深化。同时,保甲法带有较强的应时性与反复性,具有实效短、实施不稳定、规程多变的特征,影响实施效果。
基金
上海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清代东南沿海地区的户口管理和基层控制”(2016BLS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