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作如下说明。福建古厝古建筑数量众多,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蕴含着中华文化思想理念、人文精神、审美标准,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八闽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古厝>序》中指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充分利用我省古厝古建筑文化资源禀赋,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地服务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助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