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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齐传楠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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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现提请:一、任命齐传楠(女)、林锦、蔡春满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二、任命黄涵为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出处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3年第3期78-7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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