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号《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已于2022年8月30日由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9月28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作者
出处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2年第5期32-3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