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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黄石勇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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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现提请:一、免去黄石勇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二、免去陈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三、免去林英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出处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2年第5期114-1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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