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张天明、李鸣职务任免的议案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任命张天明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李鸣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出处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年第5期191-192,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