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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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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4月25日由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19年7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2019年7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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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第4期61-6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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