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品作者追续权,系指艺术家从艺术作品的转售金额中分享利益的权利。法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在立法中对追续权进行确认的国家,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坚实的法理基础。简言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动因:一是法国官方“沙龙”停止对艺术家提供赞助;二是艺术学院的兴办促进了艺术家群体的产生和持续扩大,最终导致法国艺术家群体趋于饱和;三是照相技术的发明,导致人们对艺术品从写实纪录等功能需求转变为纯粹审美需求;四是在启蒙运动的影响下,艺术家绘画风格逐渐丰富,并逐步走向艺术市场;此外,自大革命以来,法国在“天赋人权”的立法思想影响下,对作者权利的完善与保护一直表现得较为积极。在以上几方面动因的共同影响下,法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追续权——这一新兴权利进行立法确权的国家。
出处
《法大研究生》
2023年第1期193-214,共22页
Journal of Postgraduate.CUP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民法典时代共生交易的法律规制研究”(22CFX073)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