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司法改革运动,是新中国重大法制事件之一。该运动发起的真实情况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司法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纯"现象,但中央未决定用运动方式解决;"三反"运动发起后,司法改革运动的社会条件形成,经彭真等推动、毛泽东同意,该运动正式启动。还原司法改革运动发起的历史面貌,有助于正确认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司法工作。
出处
《法律史评论》
2019年第2期105-112,共8页
Legal History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改革运动研究(1952—1953)”(14CFX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