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律师忠诚义务产生并依附于辩护关系,却与普通受托人的善管注意义务迥然有别。作为首要职业伦理规范,忠诚义务指引着律师的辩护活动并调整着辩护关系。为彰显对被告人的忠诚,律师既需要进行最佳辩护,还要注意避免损害发生;既需要进行充分的说明报告,还要注意保持对被告人的理性尊重;既需要坚守事实真相的执业底线,还要注意维持相对于被告人的适度独立。从根本上讲,忠诚义务带有排他性、单方性的显著特征,但决不排斥对优位价值的追求与兼顾。此项义务的有效实现主要仰赖于律师职业素养和辩护技能的不断提高,却也离不开法律观念和辩护制度的创新与突破。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2年第4期165-183,共19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失范’与规范研究:刑事诉讼法应如何被解释”(项目编号:19YJC820008)
中国政法大学新入校青年教师科研启动资助计划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