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法学教育历经从法律知识积累至法律能力培养,再至法治理念塑成的过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顶层设计文件,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我国成为文化强国、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的重大部署和长远目标。高等法学教育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应将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职责使命提升至新的战略高度,把“人才为先”之理念置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性位置。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学教育模式和人才评价机制,使法学教育始终秉持人文精神,继而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并提供强有力支撑。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1年第2期54-71,共18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