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申请-考核”制是国家改革社科博士生招生模式的重要举措,其意在发挥博士生导师招生的自主性,从而有效发掘具有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的优秀学子,最终提升国家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教育水平。该机制在实施过程中体现出了一些制度优势,但也凸显了不少问题。同时存在的制度规制过度和制度规制不足,是“申请-考核”制遭遇现实困境的原因。我们应当在科学性和公正性的价值理念下,采取可行之策略来完善社科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1年第1期269-285,共17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社科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研究”(课题编号:20170308)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