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7月国际法院就卡塔尔上诉案作出了判决,关于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司法职能的纷争再起。各方对《芝加哥公约》第84条关于争端解决条文存在不同的理解。理事会的“属事管辖权”有限、司法独立性不足以及行政和司法混淆等问题使其不具有司法管辖权。理事会在民航争端解决中,利用其在民用航空领域的独特地位和专门知识,作出符合《芝加哥公约》含义和要求的权威决定,是否意味着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具有司法职能值得深入探析。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1年第1期215-232,共18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