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方向课程的定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自1995年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以来,^([1])其与教育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积极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其中,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特色方向课程,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方向课程(组),作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中的组成部分,通过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于2017年正式确立。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1年第1期3-38,共36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