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法总论的教学困境根源在于本科生社会经验的相对缺乏、对经济法总论中的思辨性内容尚停留在机械记忆的层面,较难进入到互动体验式的教学情境中。地方性财经院校的就业导向型及地方应用型的办学特色使得法学教学中存在"重实践、轻理论"的倾向,经济法总论内容与法学实践的相对隔离性加大了经济法总论教学的难度。现有的财经院校法学教育多以"法经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为导向,但该模式大多机械地将经管类课程植入法学专业培养计划中,授课教师与方式也大多基于经管专业的需求,法学教育应有的课程内容、授课时间和思维方式容易受到经管类课程的影响,使得经济法总论的法律规范性较弱。经济法总论教学应当重视经济法总论的案例教学、互动参与式教学,从真实的经济法事件、经济法文本、经济法判决中设计案例,做到可视化、精细化、开放化的统一。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0年第2期-,共13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