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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高校法学本科教学的新隐忧

On the New Concerns of Undergraduate Teaching of Law in Local Univers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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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某些地方高校奉行"官本位"的思想,法学院因建院历史短而在本科教学上缺乏传统,教师钻研教学与应付教学没有外在分别。恰恰因为建院历史短,在学校各项政策制定、教师评职晋级中,法学院教师被潜在地不公正对待。随着"双一流"建设的展开,"金课"工程推行中的问题,会使科研基础好、年富力强的教师选择向重视法学"双一流"建设地区的高校流动,对促进法学领军团队的形成、"金课"教学目标的区域实现有着至关重要的推动意义,最终导致留守教师情绪低落,给本科学生上课时无精打采。因为教师授课不够投入,学生学习不够用心,导致本科生学习效果较差,从事法律职业后只能现用现学,一切从头再来。地方高校法学本科教学质量的滑落与地方经济衰退是遥相呼应的,本科教学的改观最终要靠地方经济的复苏来促成,要靠增强地方高校法学管理中的民主因素来改变教师的工作环境,促使教师队伍的稳定和育人水平的提升,本科教学便会趋于良性状态。
作者 孙记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9年第3期-,共18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英刑事审判文化比较研究”,编号为17BFX067 2015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法治与德治并重下刑事诉讼的诚信机制研究”,编号为15SFB2022 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刑事司法场域中‘错判’的防范机制研究”,编号为HDRC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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