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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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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广东省民政厅务实求新,出台《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以往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制度改为"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制度,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仅需打开电脑即可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扩大了社会监督范围。此举进一步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了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巩固了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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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大社会》 2019年第11期26-26,共1页 DA SHE HUI Magazine
关键词 年报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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