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化证据是对证据的电子化处理及其结果,作为派生证据,电子化证据的适用会对最佳证据规则造成挑战。电子化证据鉴真是功能等值的发挥最佳证据规则内在价值的程序要求,它通过“端点比对”方法审核法庭上出示的电子化证据与作为其来源的实物证据的相符性,鉴真的结果决定了电子化证据能否准入司法,于在线诉讼中使用。电子化证据鉴真的形式性和前置性特征为法官让渡鉴真职权,实现跨域司法联动的鉴真方式提供了可能。跨域司法联动式电子化证据鉴真既可以保障电子化证据鉴真主体和鉴真结果的正当性,也可以缓解案件审理法官鉴真能力的局限,从而有利于缓和电子化证据适用过程中最佳证据规则与远程庭审之间的价值张力,进而拓展全流程在线诉讼的适用空间。电子化证据鉴真的实现离不开诚信原则、实质化的审前准备程序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的保障。
出处
《东南法学》
2023年第1期31-45,共15页
Southeast Law Review
基金
2020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电子诉讼趋势下电子化证据适用问题研究”(项目号:20SFB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