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以及1978年至1982年前后,是苏联的民事诉讼理论、立法对中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几乎是从苏联引进的。苏联学者关于诉权、关于国家干预、关于客观真实的学说,曾对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相关理论有过深刻的影响。1982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无论是在立法理念还是在结构、原则、程序上,都有不少地方借鉴、学习了《苏俄民事诉讼法典》。上述现象的出现,既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又具有现实的合理性。
出处
《东南法学》
2019年第2期3-22,共20页
Southeast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