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76条新设自甘冒险规则,以回应理论与实践的需求。自甘冒险与过失相抵规则在《民法典》体系下属于完全独立的侵权责任抗辩理由,并非竞合关系,两者在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方面均存在差异,然而在体育侵权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将两规则混为一谈而导致的"同案不同判"现象。为明确界分两规则的适用标准,需要综合、全面地考察个案中的细节,从客观层面而言,可以结合风险本身的危险程度、发生概率等因素进行判断;而从主观层面而言,可以以受害者的知识、经历、自愿程度等因素为依据。
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S02期73-76,共4页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