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航天科技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嫦娥五号的月球土壤取壤成功,外空采矿即将变成现实。外空因其蕴含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成为新的争夺焦点。外空采矿的法律应对可分为国际法解决方案和国内法解决方案。一种方案是参照国际海洋管理局模式,建立外空资源开采的国际机制。另一种方案是以国内法为手段,进行行政许可。当前国内学界的研究集中在第一种方案。当前人们熟知的"人类共同继承遗产"概念仅适用于海洋法领域的资源开发,并不适用于外空领域。美国和卢森堡已率先通过国内立法,设立行政许可,鼓励本国公民探索利用太空资源。联合国外空委并未认定国家许可外空采矿的行为违反国际法。我国应尽快明确外空采矿的制度安排,设立行政许可。一方面可以激励市场主体的创造力,推动太空资源开采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履行《外空公约》赋予的监管义务的体现。
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S01期55-60,共6页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