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发展到今天,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现成的治理体系完全适合中国的国情。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也无先例可循,中国必须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13个“显著优势”,提出了有利于未来发展的13个“坚持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其中,13个“显著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生动诠释;13个“坚持和完善”则是立足现实、不断创新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解决方案。这一方案,发出了“中国之治”的最强音,为未来党的建设和国家的发展确定了基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