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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遇上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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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0月30日,安徽省马鞍山市的一辆私家车行驶途中撞上了拉着警笛的消防车,尽管消防车闯了红灯,但私家车还是要负全责。案例回顾事故发生在当天下午,一辆私家车与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发生碰撞,造成私家车受损,私家车乘坐人员受轻伤。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频监控等证据分析,交警部门认定,私家车驾驶员费某驾驶机动车在行经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遇到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未减速让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作者 何宏勇
出处 《东方剑》 2020年第6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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