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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瞒报责任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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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说起瞒报事故,笔者倒真亲身遇到过一起。在从事安全管理的过程中,下属单位发生了一起设备损失、无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件。如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此类事件并不会对工段的领导造成实质性的行政处罚,但该工段的安全管理人员带有个人的负面情绪,又自认为无人员伤亡,就擅自清理的现场,挪走了受损的设备。
作者 张鑫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东方剑》 2020年第2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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