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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把《档案法》列入普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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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8年4月26日,庄浪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县档案局关于《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性报告。会议决议,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列为县乡镇机关今年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意县档案局报告中提出的七项任务,并于6月份检查各单位档案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作者 徐志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档案》 1988年第3期35-35,共1页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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