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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县档案馆建筑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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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适应地、县档案部门建设、改造档案库房的需要,保证档案馆建筑设计质量,根据档案保护技术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设计原则 1.档案馆建筑设计必须坚持坚固、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具有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热、防光、防有害气体和一定的抗震能力.
出处 《档案》 1986年第3期7-9,共3页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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