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病历又称病案、病史.病历是医护人员记录疾病诊疗过程的文件,它客观地、完整地、连续地记录了病人的病情变化及诊疗经过.病人住进医院(或门诊就诊),由病人或家属陈述发病经过,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化验和特殊检查,直至病人出院或死亡,把记录这一全过程的材料归档保存,便是病历档案. 病历档案一般由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部分组成.门诊病历包括首页、副页以及各种检查汇报.住院病历一般可分为:1、病房医生所作的各项记录,包括一般项目病史部分、体格检查、化验和特殊检查、诊断治疗意见及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术前和术后讨论等;2、护理人员所作的各项记录,包括三测表(体温、脉搏,血压)和特护记录等.
出处
《档案》
1985年第2期22-24,共3页
ARCHIVES